教研室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09-01-06文章来源:网络 浏览次数:

教研室的工作职责

(一)按教学常规组织教学工作,稳定教学秩序。

1、落实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任务至每一位教师。

2、组织教师制定课程进度计划。

3、组织教师编写讲稿或授课提纲,审议教师教案或讲稿。

4、组织观摩教学、试讲、听课,审查考题试卷与评分。

5、组织教师按有关规定报送学生考勤统计表,报送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,填写教师教学小结。

(二)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。

1、组织教师改革和研究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,讨论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材,研究备课中的问题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举行教学研究活动 。

2、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和承担科研课题,撰写论文,积极学术期刊投稿。

3、组织教师按系部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,在教学大纲、 教材、教学设备及应用、教学工作文件、教学改革状态、课堂教学质量、考试制度、师资结构、学术水平、教学水平以及具有特色的项目等方面加强建设。

(三)认真做好师资培养工作,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不断增强教师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的自觉性。

1、根据校系师培规划,将本教研室的师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,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师学习、进修、岗前教育科学课程培训、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、学习研究生主要课程等安排计划。

2、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高校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》和 “三育人”工作办法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、工作规范的要求,规范每一位 教师的品德言行,组织教师制定和履行教书育人计划,注重教书育人实效,把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贯穿到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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